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2-28 |
七、关于组织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依章程建立决策机构、监事机构,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负责人(校长、经理)、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董(理)事长1人. 监事机构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营利性培训机构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有犯罪记录、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者不得在决策机构、监事机构中任职,一个自然人不得同时在同一所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监事机构中任职.
八、关于专职负责人 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负责人(校长、经理)担任. 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校长、经理)应具有教师资格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7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九、关于专职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机构应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教育或培训管理工作经历.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
十、关于专兼职教师 教育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 教育培训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应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教育培训机构的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及相关外教资质.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 十
一、关于党组织建设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同步开展党的工作.成立党组织后,应及时向属地部门提供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教职工党员名单. 暂不符合党组织设置规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