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3-05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
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注册状态查询页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因营改增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9日,每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1月9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十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
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郁环路一号 联系人:朱晓玲
电话:0755-89329314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83883375
83883112 83883322 传真:0755-82904418 E-mail:[email protected] 公司
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本项目招标请采购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 )及深圳市财委有关条款规定:
1、《细则》第三十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招标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机构对采购人逾期未确认且未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采购人提出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交招标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机构的解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需要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处理时间,但调查取证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修改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