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6-03-10 |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办发〔2017〕49号)及《台州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台建〔2017〕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大力推进我县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推行建设.2017年到2019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达到12%以上,其中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以上.2020年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过到22%以上,其中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以上.
(二)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2016年10月1日起,全县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2021-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
(三)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2016年10月1日起,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
(四)制定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9月份编制完成《天台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科学划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管理分区,并明确各目标管理分区内
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面积比例、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重点实施区域等目标要求.
(五)强化生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优化生产力布局,形成与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部品构件生产能力,力争在2017-2018年培育一个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形成与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局部构件生产能力,形成与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生产能力,鼓励跨行业合作共建.
(六)确保项目建设落地.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目标任务要求,制定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对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控制性指标明确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的新建项目,县发改、住建、国土、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应在相关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各项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