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6-03-10

(七)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

(八)提升装配式建筑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特别是加快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关键连接技术和检测技术,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支持施工企业总结编制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实现技 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 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

(九)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依据建设工程五方主 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 保证体系.建立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建立应用预制构件全过程 互联网+ 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预制构件全过程质量的追踪、定位、维护和责任追溯.建立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监管制度,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现场浇筑结构部分和预制构件连接节点的抽查抽测力度,重点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和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程.推行装配式建筑质量保险,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

(十)推广钢结构建筑.加快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发展,有序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推动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广泛应用钢结构.

二、政策支持

(一)强化用地保障.根据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安排专项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用地.

(二)加强财政支持.县政府要加大对建筑工业化的投入,整合政府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基地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 1.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工程主体结构造价10%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全年全县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按规划规定范围外主动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满足要求的按照实施面积给予项目建设3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省财政奖励的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不重复奖励),全年全县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建筑业企业或社会资金(下称生产企业)参与我县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对生产企业参与我县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进行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不含土地成本,下同)在3000万以内的按投资额的4%给予生产企业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5000万按投资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在投资5000万以上的按投资额的6%给予生产企业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4.对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使用预制的墙体部分,经相关部门认定,视同新型墙体材料. 5.建筑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6.建筑工业项目申报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对获得绿色运行二星、三星标识和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项目及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政给予扶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