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6-04-18 |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反映.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 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方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珠委办字〔2017〕56号)有关要求,打造产业技术孵化高地,同时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孵化培育一批 独角兽 企业,设立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给予支持引导.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是指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的高端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活动,能在3-5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核心装备,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技术攻关.每年围绕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环保交通装备、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智能家电电气、生物技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打印设备与3D打印等重点产业领域,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 第三条 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市委、市政府《珠海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珠委办字〔2017〕56号)要求设立的,项目资金统一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科工信局)年度产业和创新扶持资金中切块安排的、用于支持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 第四条 市科工信局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按照 谁分配、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信息公开、监督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研究制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项目计划;
办理项目资金划拨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自觉开展和接受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完成负责;
项目承担人主要负责所承担的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并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使用原则 第五条 政府主导,高端突破.注重项目资金投放的战略性,每年选取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政府的宏观把握和主动引导,有计划、有重点地投放到需求最强、效益最大、影响最广的高端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环节,抢占技术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和主动权. 第六条 竞争择优,公平公开.项目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竞争性扶持方式,实现 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扶优扶强 .竞争性分配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可委托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参与资金项目的企业前期调研、走访、筛选及结题验收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决策参考建议. 第七条 创新机制,引导放大.充分发挥财政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 四两拨千斤 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带动我市科技创业投资机构跟进投资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我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第八条 绩效导向,强化监督.以推进产业的优化和整体发展,支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导向,增强项目支持项目的绩效考核观念.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产出为基本导向,加强对资金流向、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