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04-29 |
(七)其他有突出技术特长、重大工作成果,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八)未出管理期或管理期内考核不合格、已取得市级以上首席技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昌乐县首席技师的选拔,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具体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首席技师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同行向单位举荐或个人自荐.填写《昌乐县首席技师申报表》,连同有关材料报县人社局.
(二)审查遴选.对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按1:3 的比例遴选产生首席技师参评人选.
(三)综合评审.成立昌乐县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对首席技师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社会公示.对首席技师候选人,在其所在单位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到人选所在单位或村居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命名表彰.公示之后,根据评审综合成绩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综合成绩进行研究,通过后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纳入管理范围.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九条 昌乐县首席技师列入昌乐县高层次人才库,实行重点管理. 第十条 实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首席技师制度. 第十一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首席技师建立专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首席技师称号和有关待遇:
(一)不再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的;
(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三)未经组织同意,出县逾期不归的,或调往外县工作的;
(四)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本称号的;
(五)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首席技师管理的.
第五章 使用与待遇 第十三条 昌乐县首席技师享受一次性奖励补助.同时评选为昌乐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不再重复享受奖励补助. 第十四条 实施 名师带徒 工程,组织首席技师广泛开展专项技能交流和绝招、绝技展示、技术比武等活动,带动全县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壮大. 第十五条 昌乐县首席技师所在单位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通过让其担任技术带头人、承担技术革新项目、参与生产经营咨询等形式,发挥好首席技师的作用. 第十六条 所在企业和单位对昌乐县首席技师可参照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企业可设立 首席技师 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分配形式,实现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第十七条 首席技师在职称晋升、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有关部门应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 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享受医疗保健待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昌乐县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到达退休年龄,在企业需要、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条 对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积极向有关方面推荐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首席技师工作的宣传.充分挖掘整理首席技师的技艺技能,总结宣传高技能人才创业立功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关心技能人才、人人争当技术能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