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5-13 |
3)上述现象严重时,数量加倍后计入. 3.3 外墙饰面板工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墙面数量占比>
20%时,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饰面板损坏;
2)饰面板个别脱落或空鼓;
3)饰面板出现多块脱落或损坏时,数量加倍后计入. 3.4 屋面防水工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屋面防水工程使用超过15年;
2)出现渗漏水的房间数量超过20%,或屋面防水层出现明显老化及破损的面积超过20%. 3.5 室外场地地面工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面层严重裂损或沉降,面积超过20%;
2)板块面层有松动、空鼓,数量超过20%. 4.通风与空调系统 4.1 通风与空调系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空气净化装置损坏,无法实现室内空气净化功能;
2)过渡季,通风空调系统无法实现全新风运行. 4.2 通风系统建设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室内通风及净化系统中风机、电加热器、高效过滤器、风机过滤器、静压箱等设备及配件损坏年维修率超过各类数量10%;
2)通风系统设备中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4.3 空调系统建设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空调水系统中制冷机组、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冷却塔等空调设备损坏的;
2)空调水系统管道、管道配件等年维修率超过各类数量10%;
3)超过10%的房间室内温湿度或风量不达标;
4)空调系统设备中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4.4 通风管道建设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管道保温损坏严重;
2)通风管道阀门、风口、风道及附属设备等年维修率超过各类数量10%;
3)在经过系统调试后,每年供冷季或供暖季都会发生建筑各房间冷热不均或室内温湿度、风量等不达标现象. 5.供暖系统 5.1 散热器系统建设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每年散热器裂损、堵塞、漏水、阀门损坏等维修率超过总散热器组数10%;
2)每年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附着性差,附面层脱落、起泡等发生率超过总散热器组数10%;
3)超过10%的房间室内温度不达标. 5.2 供暖系统管道建设超过15年,或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每年供暖系统管道裂损、堵塞、漏水、管道配件损坏、保温层损坏等维修率超过总管道长度10%;
2)每年管道表面的防腐及面漆附着性差,附面层脱落、起泡等发生率超过总管道长度10%;
3)在经过系统调试后,每年供暖季都会发生建筑各房间冷热不均或室内温度不达标现象. 6.给水排水系统 6.1 给水排水设备应用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给水排水设备零部件已经严重残缺损坏,每年维修率超过给排水设备总数10%;
2)水箱局部变形、漏水,保温层破损;
水箱、水池内壁材质发生化学变化不满足卫生标准,应进行维修、更新;
3)当现有设备已无法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4)给水排水设备中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6.2 给水排水系统管道建设超过15年,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每年局部管道严重锈蚀、漏水、堵塞、配件及小型设备损坏等维修率超过总管道长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