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5-13 |
2)当系统中因建筑功能改善,设备系统发生较大变化,造成该系统30%及以上管道及配件需进行更换. 7.电气系统 7.1 电气系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系统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出现安全隐患;
3)电气系统电线管路锈蚀及破损严重;
电线电缆老化严重、绝缘层损坏;
配电箱锈蚀、接地损坏. 7.2 当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内装饰装修系统达到维修改造标准时,电气系统需要同时进行维修改造. 8.智能化系统 8.1 智能化系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系统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系统功能不能满足基本使用需求;
3)智能化系统电线管路锈蚀及破损严重;
电线电缆老化严重、绝缘层损坏、接地损坏. 8.2 当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内装饰装修系统达到维修改造标准时,智能化系统需要同时进行维修改造. 9.消防系统 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系统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30%及以上且多于3只的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存在以下任一现象:固定松动、脱落,巡检灯不亮,触发不灵活,报警功能缺失,报警主机显示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为故障状态;
3)30%及以上且多于3只的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音箱存在以下任一现象:固定松动、脱落,设备不动作,无法发出声报警和光报警;
4)系统主机缺失以下任一功能: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联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 9.2 消防灭火系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系统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30%及以上且多于3只的室内消火栓存在以下任一现象:启闭不正常,消火栓组件缺失、破损,消火栓按钮固定松动、脱落,巡检灯、动作回灯不亮,触发不灵活,报警与起泵功能缺失,报警主机显示消火栓按钮为故障状态;
3)30%及以上且多于3只的洒水喷头存在以下任一现象:损坏,热敏元件被异物覆盖;
4)消防主泵无法正常启停. 9.3 消防电气线路敷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同时出现两处及以上短路、断路现象. 9.4 消防给水管道敷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使用时间超过15年;
2)同时出现两处及以上漏水现象;
3)同时出现两处及以上阀门损坏现象. 10.电梯系统 10.1 电梯整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权属部门申报报废,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当建筑物内仅装设一部电梯,且使用时间已达15年;
2)电梯主要性能指标(包括耗能指标)已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一般的改装也不能达到要求,且使用时间已超过15年;
3)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部件磨损严重,或设备已经过3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拆旧残值. 10.2 电梯曳引系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钢丝绳、曳引钢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2) 曳引机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3)曳引轮、卷筒、滑轮、张紧轮出现变形、裂纹、绳槽缺损、严重磨损或老化龟裂. 10.3 电梯导向系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纳入项目维修改造范围: 1)导轨、导靴出现永久变形,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2)导轨工作面严重损伤,影响电梯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