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5-28 |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补充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 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资力度,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等级,严格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加强后期管护,确保补充耕地能够长期发挥作用.
(二)坚持全域推进,重点突破 坚持立足当前、长远谋划,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为重点,积极实施重点项目,优化农用地结构,有效提高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积极推进城镇工矿用地整治,大力盘活存量用地.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坚持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总量控制,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坚持公众参与,维护权益 充分尊重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认真听取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依法开展土地整治,确保相关收益返还农村.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做好土地确权登记,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 实施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生态管护相统一,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加强对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加快损毁土地复垦.针对不同生态类型区确定土地整治的重点与方向,构建基础性土地生态网络.
(六)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坚持以重点项目为主,统筹安排各类整治项目.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整治意愿等,统筹安排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整治与建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合理安排.
第二节 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目标
(一)农用地整治成效显著 通过农用地整治,到2015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4.16万公顷(362.4万亩),到2020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9.93万公顷(599万亩),整治后的基本农田利用等别平均提高1个等别,粮食产量亩均提高100公斤,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10片以上.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二)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 到201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