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6-04 |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其他解散原因: 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作企业合同、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合作条件,即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条规定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七章 文字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权代表在 签订. 投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作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