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6-06 |
设计中有明确说明或特殊要求的,按设计文件执行. 1.4.8 本指南附录所有列图均为示意图. 1.4.9本指南未提及的,请参照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在使用和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更新,应以最新发布的内容为准. 1.5 合格达标验收制 工地建设应按本指南执行合格达标验收管理,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驻地、场站、试验室、施工工点等,必须限期整改,直至通过达标验收.建设单位应不定期组织检查,日常检查可结合综合检查一并开展,检查结果应纳入综合考评当中.
2 项目驻地建设 2.1 一般规定 2.1.1 驻地建设应包括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以及工地试验室(详见 工地试验室 分册)的建设. 2.1.2 驻地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以 节能、环保、资源节约和保障安全 为基本原则,着力改善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办公、生产及生活环境,为项目创 优质、高效、精品 工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文保障. 2.1.3 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办公、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应集中收集、无害处理,具备条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践行 低碳、绿色、环保 的生产、生活方式. 2.1.4 每个建设项目只能设置一个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 建管办 ),大型建设项目根据需要,可下设执行管理办公室(简称 执行办 ). 2.1.5 每个施工合同段只能设置一个项目经理部,大型综合项目根据工程需要可下设项目施工工区. 2.1.6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每条高等级公路可设一个或多个(针对特大型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 总监办 );
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 驻地办 ). 2.1.7 驻地建设应满足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要求,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驻地应完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1.8驻地宜为独立式庭院,可自建,也可租用当地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驻地用房应坚固、安全、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及满足生产、办公、生活的管理需求. 2.1.9对于自建房应选用阻燃、防水材料,且安装、拆卸方便,室内适当装修,地面硬化处理,满足环保要求.活动板房搭建不应超过两层,办公用房和食堂用房净高不宜低于2.8m,其余房间净高不低于2.6m,组与组之间距离不小于8m,栋与栋之间距离不小于4m,以满足安全及消防要求. 2.1.10 驻地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有固定的安全出入口,并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办公区、生活区面积和配套设施应满足办公规范化及生活要求,且宿舍应采用集中供暖设施和防煤气中毒措施,严禁电力取暖. 2.1.11 为节约资源,建设单位宜尽早规划、建设后期营运管理中心,并尽可能利用营运管理中心作为建设单位的驻地. 2.1.12 驻地布局应科学合理,尽量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相互干扰.区内场地与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应完善,庭院应适当绿化,环境须优美整洁. 2.1.13 驻地大门门牌、告示牌、工程简介牌、组织机构牌、安全管理制度牌、施工标牌和相关的防火、交通警示等文明施工标志,应齐全规范. 2.1.14 工程竣工后驻地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拆迁和处理,清除废弃污染物. 2.1.15 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合并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