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6-06 |
驻地办和总监办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项目部常(长)住、办公. 2.1.16 在各参建单位驻地附近主干道上必须设置指路导向牌,指路牌应格式统一且符合国家标准. 2.1.17 相关工地建设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2.1.18 本着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进行驻地建设,办公用房应满足中央关于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的要求. 2.1.19 本章未提及的,请参照本指南系列其它分册有关要求执行. 2.2 建设单位 2.2.1 建管办驻地选址 1)选址位置应靠近建设项目的中部,且不受施工干扰,以满足 安全、实用、环保 为原则,以方便工作管理为目的;
驻地除具备便利的交通、通电、通水、通信条件外,还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2)禁止选择在矿山采空区、顺层滑坡体以及堆积层、坡积层及坡度在45°(一般宜30°)以上的山区、泥石流、河道、水库下游等地形、地质、水文不良地带,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雷区、积沙、积雪等地段. 3)避开高频、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远离油、气、化工等其他污染源. 4)驻地必须用地合法,禁止占用运输通道(道路、桥梁及河道)区域与规划的取、弃土场. 5)必须远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2.2.2硬件设施 1)总体要求 (1)驻地建设场地总面积,应不小于2500m2.办公区与生活区应相对独立. (2)驻地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停放区等应科学合理布局,符合 消防、安全、卫生、环保 的要求.办公区应满足安全、整洁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并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3)驻地房屋.必须门窗齐全,窗户必须为可开启式,保证通风顺畅;
房顶应阻燃、防水;
内墙须抹灰,适当装修;
地面应硬化处理,办公区宜铺设地砖;
室内布设应统一格调(吊顶、敷线、设施安装、办公桌椅).禁止多层板房用于办公、生活. (4)驻地标志性建筑设置.应在驻地大门或庭院内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单位标志、升旗台等标志性建筑.升旗台旗杆,应采用3根高度7~9m的不锈钢材质制作,分别是中间红旗、两侧建设单位彩旗. (5)办公区应设置项目办主任室、副主任室、各部门办公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等,其他部门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各室标牌应美观一致,室内墙上必须张贴或悬挂相应管理
图表及规章制度. (6)生活区必须设置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宿舍、食堂墙上应张贴或悬挂相应的管理办法和
图表. (7)驻地还宜设置党员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医疗室、职工活动场地(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等. (8)车辆停放区应满足不小于15辆的停放车辆要求,分格设置,并标上停车线. (9)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 2)为推行高等级公路建设信息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并应用覆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以及设计变更和试验检测等管理内容纳入系统;
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对特大桥、特长隧道、高边坡等重点工程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3)驻地办公、生活用房建设 驻地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隔热、通风、防潮、美观;
办公房间净空高度宜控制在2.8m以上;
办公、生活用房室内应适当装修,地面硬化,镶贴地砖.各室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办公室 ①各部室应相对独立,各部室办公面积应不宜少于20m2,人均面积不宜少于6m2,以满足办公需求为宜.各室应照明、通风良好,且设有防暑、降温、取暖等设备. ②必须配备充足的办公设备,并布局合理,排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