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6-06-14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然 联系方式:1370638903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人: 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莱城区税务局

2 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城区文化北路27号 联系人:李然

电话:0634-561618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莱城区税务局网络和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内容 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7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8 质量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具有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2 分包不允许 允许

13 偏离不允许有负偏差

14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的澄清修改说明(如有)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8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9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

20 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为:10800元(壹万零捌佰元整) 报价保证金应当以网银转账、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帐单到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开具财务收据.联系

电话:0634-5616188.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为: 户名: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花园支行;

帐号:000000009003100009038

3、投标人在缴纳报价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

4、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收据原件不必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如保证金收据原件未一起递交,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5.1 退还时间:未成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无息).成交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2 退还方式:投标人凭缴费收据(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到山东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办理,不退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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