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相关资质的,凡申报业绩工程所在地属于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已联网省市)的,申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发布平台)中已有的工程业绩,以发布信息为准,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