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7-30 |
3、流转的军队农场耕地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实际种植者必须提供同军队农场签订的耕地流转合同,方可纳入补贴范围.
4、林业工资田按职工档案工资额度,经林场或其主管林业局确认,并出具林业局认定的相关文件,经林业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进行备案予以确认,林业非工资田不纳入补贴范围.
5、新增耕地经国土资源局核定后纳入补贴范围.?
6、已被征用耕地种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
2、在国家和省有明确退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3、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4、享受粮改饲试点政策的青贮玉米面积.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补贴标准确定我市当年每亩玉米、大豆补贴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2018年黑龙江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黑财经〔2018〕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综合测算同江市2018年地下水灌溉水稻补贴93.4667元/亩,地表水灌溉水稻补贴195元/亩.
(三)补贴程序. 要按照省统计局、省农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各乡(镇)、行政村负责申报辖区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通过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等方式进行调查、认定、统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防止虚报冒领,确保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真实准确.?市统计局、农业局负责补贴面积调查核实业务指导等工作.
1、面积申报统计.各行政村需及时开展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实上报当年农户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种植面积及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对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及流转地承包者(流出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座落、"一折(卡)通"账号、耕地属性、联系电话等补贴基本信息进行入户统计汇总并对地块核实确认.?
2、补贴面积公示.各行政村要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以户为单位对统计核实的补贴面积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地点要选在村屯和乡(镇)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公示表要标明公示日期,加盖村委会公章,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内容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予以更正,更正数据须重新进行公示,确保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各行政村将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公示情况影像资料等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乡(镇)政府,同时行政村要做好备份归档.?
3、补贴面积审核.?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各行政村上报的经公示补贴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并对上报的补贴面积信息再次逐户确认,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汇总数据报市统计局、农业局.统计局、农业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上报的补贴面积数据,进行审核、统计、汇总无异议后,做好备份归档. 统计局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 "一折(卡)通"账号、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种植面积、联系电话等补贴基本信息等详细补贴信息函告财政局,将分户资料提供给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