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6-08-10 |
一、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一)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经济效益、风险情况分析;
(四)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五)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二、相关资料
(一)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关于项目申请核准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相关的出资决议;
(三)具备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中方以及合作外方资产和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五)投标、购并或者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六)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者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者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当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其他可以证明有关资产权益的第三方文件;
(七)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第十
六、十七条
一、项目单位向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应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的,将材料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省发展和改革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在媒体上公示.
一、受理时限:3日;
二、审查时限:15日;
三、不予受理时限:当日. 法定审查时限:20日 减少审查时限:5日无无6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