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6-09-01

一、招标编号:SZCJ2017-WJ-G-062号

二、招标内容:吴江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一)长期护理保费预估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柒拾壹万零柒佰零柒元伍角整($243710707.50)

(二)失能人员初次评估单价金额: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00) 注:失能人员初次评估单价金额参照苏州市民政局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费用标准200元/人・次.

四、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健康保险的承办资格;

提供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如投标人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在苏州地区须有注册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如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若为联合投标,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主办人,拟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投标主办人单位委派且必须为联合投标主办人单位人员).联合投标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上述

(二)投标单位特定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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