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9-09 |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品牌企业主办活动备案表(见附件3);
(三)项目申请表;
(四)项目申请报告(不少于800字);
(五)真实性承诺;
(六)活动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
(七)参会人员、组织名单(国别、电话、邮箱)和签到表;
(八)10张以上活动现场照片及视频资料;
(九)活动议程,专家、学者情况介绍等资料;
(十)其他佐证材料.
第四章 优先支持增资扩产(优先利用村级工业园) 第十二条 鼓励品牌企业优先使用村级工业园进行增资扩产,可按规定享受《佛山市南海区村级工业园特色产业示范园区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南府函〔2017〕82号)政策扶持. 第十三条 品牌企业按规定申报南府函〔2017〕82号文中 企业进驻奖 后,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另行申请等额的资金补助.根据南府函〔2017〕82号文, 企业进驻奖 指的是 在特色产业示范园区改造完成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经审核同意进驻的且一次性签订五年以上租约的特色产业企业给予奖励. 申请本章相关奖励的项目须于本细则出台后实施.奖励标准如下:
(一)租金补贴.从进驻之日起按照东部地区10元/平方米・月、中部地区8元/平方米・月及西部地区6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为三年.单个园区租金补贴总面积不超过20万平方米.园区内商务、行政办公、员工生活等公共配套设施不予补贴.
(二)进驻奖.奖励标准如下:租用厂房面积300―1000平方米的给予3万元进驻奖;
租用厂房面积1001―3000平方米的,给予5万元进驻奖;
租用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万元进驻奖.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一)资金申请书(附件4-1);
(二)符合入驻资格证明(由审评小组盖章)(企业向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