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10-08
国环评证甲字 第3702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陇南市康县一级煤炭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盖章): 康县鑫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7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陇南市康县一级煤炭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 康县鑫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冯许贤 联系人 冯许贤 通讯地址 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 联系电话

13993983973 传真 邮政编码

746507 建设地点 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 立项审批部门 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康工信(备)〔2018〕10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仓储业(G5990) 占地面积 (m2) 10000(15亩) 绿化面积(m2)

2110 总投资 (万元) 100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9.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95% 评价经费 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鼓励生产、运输、采购和使用优质商品煤,限制劣质商品煤,促进煤炭生产利用方式转变,规范煤炭交易市场,康县人民政府以康政县办〔2017〕13号文件通过(见附件1),确定建设康县一级煤炭交易中心(要求建设规模≥5000t/a),具体由康县鑫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建设地点位于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5°37′6.4524″,北纬33°18′4.2372″,设计煤炭年销售量3.0*104t,销售范围为:全县21个乡镇,最大销售半径80km.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12日以康工信发〔2018〕10号文件备案(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为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为此,康县鑫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本)》(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该项目属于 四十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中

130、煤炭储存、集运 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考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陇南市康县一级煤炭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交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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