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10-16 |
(三)许可表述 1.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的表示方式:食品销售经营者;
业态类别:生鲜电商配送(仅限网络) 2.总仓地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予以标注. 3.前置配送服务点的登记: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需要新设或变更其前置配送服务点的,应当将前置配送服务点的情况(按新设许可要求所需材料)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编制"登记凭证". 未经食品经营许可和前置配送服务点登记的,不得开设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从事食品贮存、分拣、配送等经营活动.
三、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一)日常管辖 1.生鲜电商食品销售者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或登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总仓和前置服务配送点的设置、布局等情况通报给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规程(流通)》的要求,分别加强对生鲜电商食品销售者、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的日常监督管理. 2.鼓励市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并将违法行为处理情况抄告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监管内容 1.主体责任 (1)检查生鲜电商食品销售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前置配送服务点登记凭证,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事项、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2)检查生鲜电商食品销售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如实做好记录. (3)检查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等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经营情况 (1)检查经营者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人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禁止经营的食品,是否执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是否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是否执行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销毁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要求等. (2)检查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是否落实企业自行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如实做好记录.
(三)工作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加强信息通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对公司总部、总仓和前置配送服务点进行检查,对贮存、运输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建立日常监管信用档案.依法查处生鲜食品电商销售经营者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定履行登记义务以及通过前置配送服务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公司总部的监管.是否建立并实施日常管理制度,保证其经营行为符合食品安全、广告发布、产品标识、计量、物价等相关要求. 2.对总仓的监管.对总仓管理是否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库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1)产品采购、验收等进货环节控制;
(2)场地、设备、贮存、包装等经营关键环节控制;
(3)采购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