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10-19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委办〔2010〕89号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教育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 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广大职工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现对广府办发〔2008〕48号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学前审批.全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含党校研究生学历教育),入学前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审批程序.报名前本人要填报《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习申请表》,经单位同意后,属县级以上干部和市级党群部门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属市级政府部门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市人事局审批;

属县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和相关人员,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严禁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擅自批准在人职员参加境外(含国外)的学历(学位)教育培训. 3.学费报销.市级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后才能申请财政和单位的学费报销.填写《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费报销申请表》,同时提供报名时填写的《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习申请表》和《招生简章》的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和学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费报销申请表》 2.《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习申请表》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 附件1: 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费报销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学费总额 申请财政报销金额 申请单位报销金额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学费总额 单位报销金额 盖章年月日市教育局审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市人才办审查意见 学费总额 财政报销金额 盖章年月日市财政局复核意见 学费总额 财政报销金额 盖章年月日附件2: 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习申请表 申请人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申请事项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学费总额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审核情况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主题词:人才工作 研究生教育 规范 通知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印(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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