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1-0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皆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双鞋材(鞋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苍溪隆峰鞋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邓刚 联系人 邓刚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 联系电话
13881227627 传真 / 邮政编码
6280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7-510683-01-03-190635】FGQB-248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1953塑料鞋制造 占地面积 (m2)
1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2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6.5 投资比例 1.82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苍溪隆峰鞋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拟选址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租用紫云工业园内制鞋产业孵化园中的标准厂房,投资2000万元,新建年产50万双鞋材(鞋跟)生产线建设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 ,不使用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的原材料,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不涉及电镀工艺,且项目使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以下,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为报告表. 为此,项目业主委托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本公司经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按照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工程分析、污染防治、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本次评价工作中,得到了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