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1-01 |
3、与相关大气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指出 生产、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规定的限值标准.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应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统,保证其正常使用. (2)与《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指出: 各市(州)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推进电子信息、木材加工、制鞋、纺织印染等工业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3)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指出: ...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各市(州)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5.加强制鞋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粘合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采取密闭、半密闭等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配套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4)与《关于加快全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关于加快全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的通知》指出: 各企业在开展治理过程中要加强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采用低(无)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采取有效密闭措施,减少VOCs排放.优化手机、治理设施,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场所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5)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为制鞋业,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项目,项目选址于苍溪经济开发区紫云工业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 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完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选址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项目不属于禁止入园行业,符合园区规划及入园条件.
2、根据现场踏勘,园区内地势平坦,无不良地质地貌.项目所在地及厂界四周均为已建、 在建及待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道路.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序号 名称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距离 (m) 经营内容 相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