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11-01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塑料鞋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 此外,企业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683-01-03-190635】FGQB-2486号),同意项目备案.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用地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苍溪经济开发区紫云工业园,根据《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控制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

2、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 2013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查(见附件)的《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由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紫云片区和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一区整合而成,规划面积 515.17 公顷,产业定位是以发展天然气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机械电子为主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区.其中,古梁片区主要发展天然气勘探配套加工、综合利用等产业,紫云片区主要发展农林副加工、机械电子及配套产业.其中,鼓励和禁止入园的的行业名录及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1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行业准入要求及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序号 类别 行业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1 鼓励类 (1)鼓励发展产业为天然气勘探配套加工及综合里用、农产品加工、机械电子产业. 不涉及 (2)鼓励发展主业的上下游产业、循环经济项目中与规划区或各片区规划实施不相冲突的企业. 不涉及

2 禁止及限制类 (1)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相关产业 不涉及 (2)新建水泥、冶炼、有色和黑色冶炼产品、石墨及炭素产品、焦化、纯碱、烧碱、燃煤发电机组、进口废旧物质和工业废物焚烧处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对县城和园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 不涉及 (3)禁止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业. 不涉及 (4)禁止引入传统的天然气大化工等大型基础化工生产企业,以及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项目. 不涉及 (5)禁止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不涉及

3 允许类 不排斥与各片区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 项目属塑料鞋材制造,不涉及印染、制革等生产环节,项目为工业园区内允许产业

4 清洁生产 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物耗、能耗、水耗等至少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主要进行塑料鞋材制造,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入园的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危害,同时取得了园区管委会出具同意入驻的证明(见附件),属园区允许进入的项目. 因此,与园区规划符合性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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