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6-11-01 |
(二)镇级交易 由镇审核小组根据交易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 1.已取得相关权属证并已完善用地手续,但按规定不纳入区级交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项目;
2.不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但单宗合同租赁期6年(不含6年)以上或合同意向总标的额为100万(不含100万)元以上(农用地除外);
3.单宗合同10亩以上(不含10亩)且首年标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或租赁期6年(不含6年)以上的农用地(含耕地、鱼塘、苗木地等)的发包;
4.利用村(居)集体资产约定成功交易后共享收益的交易前期整理、建设等合作行为;
5.村(居)级交易范围的资产,交易申请方申请镇级交易的,由镇交易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镇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