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6-11-06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LZZFCGZX(2019)4007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九章 评审方法…39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ZFCGZX(2019)4007 2.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80000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780000元,自有资金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 信用泸州 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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