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6-11-07

3、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核查 公司目前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天健厚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大连天健厚德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4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58809895X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齐庶寰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6-2号楼4层401-421室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策划、资产经营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健厚德提供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承诺等文件,天健厚德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属于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根据天健厚德提供的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辽宁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月24日出具的编号为 辽柏会内审【2019】002号 的《大连天健厚德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健厚德的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属于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

(三)项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三条、第六条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可以参与本次公司的定向发行. 天健厚德已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丹棱街营业部开通特转A证券账号为0800386503,经该证券营业部于2019年1月31日审核,天健厚德符合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合格投资者条件,该证券营业部已于2019年1月31日为该客户的前述特转A证券账号开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权限. 综上,本次股票发行新增的投资者天健厚德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

(二)》所认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况,也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

(三)项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三条、第六条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可以参与本次公司的定向发行.

4、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 综上,本次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没有现有股 东优先认购的安排,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股份认购办法 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和《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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