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12-09 |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1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州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立足资源禀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加速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全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15亿元,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7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5%.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年接待0.06亿人次以上,旅游收入3亿元以上.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
二、加快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一)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优先安排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并引导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化、商标化发展战略,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加快农垦改革发展步伐,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州农委、州扶贫办、州林业局、州质监局等负责)
(二)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和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科研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的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鼓励打破区域和产业限制,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州农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