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6-12-27 |
三、交易管理
(一)组建交易机构. 广东电网公司负责组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4年9月底前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承担电力市场交易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市场主体注册管理,组织年度、季度和月度市场交易,交易合同和交易结算管理,电力供需、市场交易等信息发布,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和运维,协调解决交易执行中的问题,电力市场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电力交易中心接受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管.
(二)建设信息化交易平台.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15年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交易平台应满足市场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保证系统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可扩展性.系统初期应具备交易组织管理、合同管理、结算管理、信息发布等基本功能,后期根据电力市场发展和电力交易中心职能需要扩展.
(三)市场准入. 根据直接交易规模,在2013年工作方案准入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放开电力用户准入限制,适时纳入商业电力大用户,与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相适应,保持市场的适度竞争活力. 电力大用户包括两类: 1.省级大型骨干工业企业和粤东西北地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大型工业企业,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且用户年用电量2014年为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2015年为800万千瓦时及以上,2016年视情况确定. 2.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的其它大型工业企业,且用户年用电量2014年为10000万千瓦时以上,2015年为8000万千瓦时以上,2016年视情况确定.
(四)电价机制. 输配电价核定前,采用价格传导法组织市场交易,具体按2013年工作方案执行. 输配电价核定后,电力大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组成.
(五)电量管理. 依据电力供需形势,节能发电调度年度机组发电组合基础方案提出各发电机组预测电量;
对于其中的直购电量部分优先保证完成,剩余部分按节能发电调度的同进度原则执行.
(六)交易模式. 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两种模式开展,以双边自主协商为主、集中竞价为辅,其中:双边协商模式是指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自行协商匹配,经安全校核和交易中心确认后,由购电、售电、输电各方签订年度交易合同确定的直购电交易.集中竞价模式是指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和价格,根据买方、卖方申报价差空间由大到小排序成交;
申报价差相同时,综合煤耗低的发电企业优先成交,经安全校核和交易中心确认后,由交易中心对外发布成交结果确定的直购电交易.
(七)交易组织. 2014年起,每年10月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发布次年度直接交易总规模、双边协商交易电量规模和对应的协商直购利用小时数(协商直购利用小时=年度双边协商交易规模电量/符合条件的发电机组总容量). 双边协商交易:11月20日前,发电企业按照不超过协商直购利用小时数与用户协商下年度直购电电量及价格,达成一致后在交易平台申报成交意向.11月30日前,电力调度机构完成安全校核.12月10日前,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发布可成交意向,并生成下年度直购电合同,各交易主体确认后于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盖章手续. 集中竞争交易:双边协商成交电量外的年度规模剩余电量按照月度开展集中竞争交易.由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年度逐月供需形势制定初步方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批准后,由电力交易中心在每月20日前发布下一月度集中竞争电量规模、竞争直购利用小时数、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用户申报电量上限. 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用电需求、发电企业的发电能力与竞争电量规模应适度匹配.考虑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和市场竞争程度,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竞争直购利用小时数的1.2~2倍与该企业装机容量的乘积,具体倍率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据市场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