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4 |
(四)区疾控中心检测人员应经培训上岗,具备相应检测项目的技术能力.检测方法应依据《2018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进行,并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五、结果报送与通报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报告.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各级监测机构按程序及时报告. 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时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
(二)区疾控中心于每月12日前将上月工作总结和当月工作计划(格式见附表9)报市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7月5日前和2019年1月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和监测工作总结报市疾控中心.
(三)在监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区疾控中心应当及时向区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区卫计局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电话:88999585(白天)
13787017206 13974967792 区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电话:88940746(全天) 区食药局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电话:85120315(全天) 高新区食药局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电话:89755322(白天)
17775730107 附件: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 3.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码规则 4.《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相关字典解释 5.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核实电话记录一览表 6.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信息表 7.蘑菇中毒专项监测个案调查表 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一、病例基本信息(横线上填写相关内容,或相应选项的 中打√)病例编号:(自动生成)
二、主要症状与体征*(在相应症状或体征的 中打√,至少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