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8-28 |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为提升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控排能力,促进和保障铁腕治霾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任务与要求,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为抓手,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工作质量效能,严格工程措施技术管控,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材料的试点示范与普及应用,到2020年,全省工程建设模式有效转变,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重点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提升,清洁可再生能源应用增长1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着力提升建设工程洁净建设能力. 准确把握铁腕治霾驱动建筑工程建设创新、转方式的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原则,落实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同步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建立适用的设计体系、生产体系、施工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建筑方式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绿色建造技术水平,逐步减少露天湿作业占比,有效降低资源消耗.
1、加快重点区域装配式建筑建设.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组织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区和西咸新区,加强土地、技术、产业、资金、物流等要素保障,划定并公布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2018-2020年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分别不少于10%、13%、16%;
配套建设装配式建筑设计、构部件生产等产业能力,培育和提高区域技术优势和产业聚集度、竞争力,形成3-5个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
按照发展目标明确、能够形成可推广经验、产业水平有较大提升、新型工程建设模式有较大规模应用的原则,推动西安市开展装配式建筑的城市示范,按计划进行评估验收.指导渭南市、铜川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落实装配式建筑规模要持续增长的要求,加快发展进程. 2.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职能责任与工作分工,强化城乡建设部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组织、监管作用.严格用地规划技术条件,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要求,会同同级国土管理部门,确定年度供地计划中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的地块,并细化技术类别、应用比例等规划条件,列入应用招拍挂指标体系.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标准化质量水平,加快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的通用化、模数化及各工程标准之间的衔接,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先进成熟的工艺工法,完善工程造价、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管理,提高各专业协同能力,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的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装修技术的集成化、工业化水平. 3.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坚持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局部带动整体,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突破到多项集成、由试点工程到规模化推广"的步骤,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不断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和适用性,有效释放市场动能,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产品质量.依托陕建集团、西安建工集团、陕西能源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技术工艺、较高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保障和促进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二)建设高性能高品质建筑,有效控制和降低建筑能耗. 按照高质量发展、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的要求,坚持全面、依法原则,积极应对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安全、健康宜居不断提高的要求与期许,优化增量,改善存量,标准推动与效能提升协同推进,推广绿色、生态、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扎实稳妥地推进和深化各项工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建筑用能活动对资源能源的消耗,有效减缓建筑供热制冷耗能总量的增长. 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0-2014)、《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 81-2014)、《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建标发〔2015〕33号)、《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发展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新区及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西安市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要把二星级绿色建筑作为基本要求.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西安、宝鸡、咸阳、杨凌要达到60%,西咸新区要达到70%. 2.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效能.强化标准约束,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审查、监管体系,坚持谁审查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定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和常态化检查的力度,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水平,实现市县镇全覆盖.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构建政策、技术、市场、能力建设为一体的建筑能效提升体系,编制《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0%)》,分类分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2020年,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各城市新区建设,先行开展75%建筑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着眼于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稳步推广适用、经济、绿色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加快新型墙体材料、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门窗、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的广应用.推行用能分项计量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验收,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集成、建筑查询与定位、数理统计与分析、信息展示与发布等能源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建筑能源设备系统的低耗能运行. 3.有计划地改造既有建筑.根据削减煤碳、推进清洁供暖的安排部署和进度安排,以关中核心区城市及整村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的村为重点,以市县为单位,主动对接,开展建筑类别、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等调查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建筑节能改造方案与计划,同步推进建筑性能提升改造工作,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等市场化模式,切实降低清洁能源替代的热负荷及成本投入,保障削减煤碳、清洁供暖工作的按期、顺利实施.
(三)积极发展地热能供热,提高建筑用能清洁化水平. 按照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地热资源禀赋、用能需求等要素,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工程应用,降低城镇采暖、生活热水等对常规能源的消耗,减缓环境资源压力,提高城乡建设清洁采暖、治污降霾能力,调整和优化建筑能源结构,保障限煤控煤目标的落实. 1.分区分类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将地热能清洁供热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西安、延安、榆林要优先发展中深层地埋管、中水(污水)等清洁供热技术,宝鸡、咸阳、渭南、铜川、西咸要积极发展中深层地埋管、地热水等清洁供热技术,商洛、汉中、安康要优先发展浅层地热能清洁供热制冷技术.推动能源、市政等国有大型企业拓展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发展专业化服务公司从事地热利用建设和运营服务,培育地热能供热龙头企业. 2.加快发展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暖.把中深层地热能供热作为城镇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方式,应对消减煤炭与城乡居民供暖需求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组织关中核心区地热资源条件许可、供热需求较大的市县(区),编制地热能供热专项规划,按照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地热能供热市场体系.根据燃煤锅炉拆改的计划安排,研究论证并及时展开规划、设计等工作,市政集中供热、燃气管网不能够及时配套到位的区域,优先采用地热能供热技术保障供暖.建立完善工程应用标准,按照"地热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推进中深层地热资源利用的"采灌均衡、间接换热、分层开采".推广西咸新区地热能发展经验,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商品房屋等工程项目,采取地热能供热,或者地热能与燃气、电等结合互补的模式清洁供热.到2020年,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暖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 3.因地制宜发展浅层地热能.指导中水(污水)资源量大、供热需求稳定的城市,积极发展中水(污水)污水源热泵制热制冷技术.鼓励场地条件较好的工程项目,积极发展土壤源热泵制热制冷技术;
水文资源条件许可、投资经济合理的工程项目,利用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制热制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会同省级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联络和协调,统筹安排,明确重点工作与事项,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夯实市县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构建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领导包抓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增强行政能力,提升行政水平,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难点,提高工作绩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省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梳理装配式建筑建设、绿色建筑发展、地热能供热利用的重点难点事项,完善和优化管理流程.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针对自愿、激励、强制的不同要求,监管与服务并重,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支持重点城市、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三)加强考核评估,强化推进力度.制定出台考核办法细则,加强对市县工作的专项检查、评估,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适时召开点评会、推进会,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城乡建设领域防尘抑尘、清洁用能、低碳减排的举措落地,按期实现各阶段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