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7-05-03

(二)有关市(兰州新区)、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等有关规定,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披露示范项目关键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保障项目信息前后连贯、口径一致、账实相符.要及时更新PPP项目开发目录、财政支出责任、项目采购、项目公司设立、融资到位、建设进度、绩效产出、预算执行等信息,实时监测项目运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和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强化风险预警与早期防控.要全面披露参与示范项目论证、采购、谈判等全过程咨询服务专家和咨询机构信息,强化咨询服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示范项目动态管理.项目名称、实施机构等非核心条件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告我厅,由我厅向财政部PPP中心备案;

项目合作内容、总投资、运作方式、合作期限等核心边界条件与入选示范项目时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通过我厅向财政部PPP中心申请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对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项目合同等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因项目规划调整、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应及时通过我厅向财政部PPP中心申请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退出项目库.第四批示范项目未能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资本采购,未按规定落实项目资本金及债权融资,未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机制,财政部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三、靠实管理责任,定期评估调整 省财政厅健全示范项目专人负责、对口联系和跟踪指导机制,监督指导有关市(兰州新区)县(区)做好示范项目规范实施、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有关市(兰州新区)财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示范项目专人负责、对口联系和跟踪指导机制,监督指导辖内示范项目做好规范实施、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有关县(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示范项目专人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落实项目规范管理. 示范项目所属本级财政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财政职责,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采购、执行、移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监督项目各参与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推进项目规范运作、顺利实施.积极配合财政部PPP中心定期组织的示范项目执行情况评估.评估发现示范项目存在运作不规范、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其中已获得中央财政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要清退上缴中央财政;

已获得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的,要清退上缴省财政.经评估效果良好的示范项目,省财政厅配合财政部PPP中心加强经验总结与案例推广. 省交通运输厅在按期完成存在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应全面落实示范项目规范管理,推进所属项目规范实施. 没有实施示范项目的其他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参照示范项目规范管理要求,学习借鉴相关经验,按职责分工,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推进项目规范实施.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 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印发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7日 共印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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