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7-05-05
一次办好 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项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办理项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业务手册 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发布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1

(二)实施机构…1

(三)实施对象…1

(四)办理依据…1

(五)办理条件…2

(六)审查材料…3

(七)审批文件…3

(八)办理时限…4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4

(十)办理咨询…5

二、办理流程

(一)收件…5 1.

接受方式…5 2.编号…5

(二)受理…6 1.审核…6 2.材料补正…6 2.受理决定…6

(三)审查…6

(四)办理决定…7

(五)决定书送达…7

(六)办理流程图…7

(七)决定公开…7

(八)归档…7

三、投诉举报…7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7

(二)申请人对许可人员的投诉事项…7

(三)投诉举报的处理…8

四、表单及文书…9

五、有关说明…9 附件1批复文件…10 附件2审批流程图…13 附件3请示…14 附件4申请材料接受凭证…15 附件5补正材料通知单…16 附件6受理通知书…17 附件7不予受理决定书…18 附件8变更申请书…19 附件9撤回行政审批申请书…20 附件10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21 附件11不予批准决定书…22 附件12送达回证…23 附件13陈述申辩告知书…24 附件14陈述申辩笔录…25 附件15听证告知书…26 附件16听证权利公告…27 附件17听证笔录…28 附件18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29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项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办理项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二)实施机构 坊子区水务局审批服务科

(三)实施对象 在坊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审批.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通过,2010年12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第30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

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扰动地表、损坏植被、挖填土石方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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