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7-05-05 |
电话:0536―7658400. (3)网络接收.
网址:(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地址)http://wffzzwfw.sd.gov.cn/fzq/icity/serviceDept-info?id=WF370704DZ 2.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时,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邮寄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报完成后,即可获取编号.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 ①在窗口受理时,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单,列明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内容、期限以及逾期不补齐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邮寄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单,列明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内容、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下载. 3.受理决定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打印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等.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审查 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图表一致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并视情进行现场勘察.
(四)办理决定 材料齐全受理后,局领导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意见.
(五)决定书送达 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2
(七)决定公开
(八)归档
三、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区水务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区水务局审批服务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申请人对许可人员的投诉事项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申请人对以上行为可以向区水务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投诉. 区水务局
电话:0536―7658400 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0536-763868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络投诉:http://wffzzwfw.sd.gov.cn/fzq/icity/assess. 信箱:
1、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邮编:261206.
2、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邮编:261206
(三)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投诉人. 6.政务服务中心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