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5-29 |
(2)乙方偏差全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另有约定如下: 2.5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者省有关政府部门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按新的政策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三章 电能计量、结算和支付 3.1电力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在乙方与电网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3.2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能计量装置要求、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3.3电力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3.4在结算周期内,乙方的电度电价(费)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电力交易中心申报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结果形成,功率因数、峰谷比调整、容量电费等仍由电网公司按照现行国家及山东省的政策执行. 3.5乙方按《供用电合同》约定交付用电电费,原有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计费方式以及结算流程均保持不变.
第四章 合同违约、补偿和不可抗力 4.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违约条款约定如下: 4.2经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交易电价,双方必须严加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