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7-05-29 |
(三)精心周密安排,扎实抓好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会同环保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确定属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将计划指标分年度、分行业落实到企业.要与落后产能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明确落后产能淘汰时间、淘汰方式(停产、拆除、关闭、转产、重组)和要求,限时按期淘汰.对按规定应予淘汰的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产能(包括:落后企业、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置),采取措施促其淘汰.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价格部门对限期淘汰的落后企业在淘汰期限内,应实行差别电价、水价;
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按高额实行经济处罚;
质检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而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停.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
质检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环保部门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布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要防止落后产能停而不汰,严禁落后产能异地转移,坚决杜绝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监督责任.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总局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 区域限批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属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和计划落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落后企业退出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管理渠道每月向上一级报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地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执行情况.
(五)联系地方实际,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淘汰落后产能的实际,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框架下,完善地方性行政法规和政策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研究规律,积累经验,创新模式,建立有效的淘汰落后激励和约束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和管理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激励和奖惩,实行 奖先罚后 ,加大中央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
(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安定团结.要注意做好关闭企业的法人和下岗职工的政策解释工作,协调解决好合规企业关停后职工安置、债务处理、设备拆除费用及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安定团结.要随时把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注意总结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好做法,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广成熟经验,指导和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并将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商务部、环保总局出台《关于推动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经开区)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确保国家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近日商务部、环保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