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6-02 |
一、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文件:由申请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主送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部门的正式请示文件.
文件应如实反映企业概况、企业类型、经营方式、煤炭经营资格各项法定条件具备情况,本企业经营煤炭的资源构成、市场分布和运输条件,以及规划煤炭经营规模等情况. 附申请企业的公司章程,内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延续):由申请企业按照附件
二、三规定的格式和填写说明如实填报.
三、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申请企业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本企业继续从事煤炭经营作出的全面分析评价报告.基本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地址、企业类型、资产状况、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员工构成、现有经营业务和收入、利税情况等.
(二)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必要性.从企业所处的宏观、微观经济环境和对煤炭市场的分析入手,说明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目的和意义.
(三)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可行性.着重对继续从事煤炭经营必须具备的储煤场地、运输和装卸设施、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环保设施、专业人员、流动资金等基本内在条件,及煤炭货源、销售市场分布和主要运输途径等基本外在条件进行分析.
(四)煤炭经营实施安排.说明企业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理念、方针、策略、目标和重点工作等.
(五)煤炭经营效益预测.对煤炭经营规模、成本、收入、利税等情况作出预测.
(六)结论.在以上分析基础上,对继续从事煤炭经营作出基本结论.
四、注册资本证明:企业应出具最近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合格、加盖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为执行董事)职务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关于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需注明办公场所详细通讯地址.拥有办公场所产权的,应出具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属租赁的,应提供要素齐全、规范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和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给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七、储运场地证明:
(一)储煤场地:提供按土地标记划出的平面图,标明面积和具体位置;
提供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铁路货场:提供由铁路部门(运煤车站)出具的标明货场、货位位置和数量的平面图.如是租赁货场、货位,应提供与铁路部门直接签订的租赁合同;
如是租赁非铁路部门的货场、货位,应提供规范的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拥有货场、货位所有权的证明.
八、煤炭储运场地和设施环保合格证明:提供由煤炭储运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煤炭储运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
九、煤炭计量、质检设施合格证明:提供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独立拥有产权、与企业煤炭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煤炭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的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