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八)、
(九)、
(十)、(十三)中 独立拥有 是指本企业以法人资格对煤炭经营、环保设施、设备独立拥有法人财产权,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拥有的设施设备,或采用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使用权的设施设备.(十二)中 自有 是指煤炭计量、质检人员与本企业签订有规范的劳动合同,系本企业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