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7-06-20

三、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23号,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项目地主要植被为交通道路绿化植物.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表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序号保护 对象 主要敏感点 方位 保护人群 (户数/人数) 相对距离(m) 保护级别

1 大气 环境 王家村 北500户/2000人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纯翠花园 西300户/1000人10 中煤科工西安院雁塔小区 东320户/1100人10

2 声环境 王家村 北500户/2000人1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纯翠花园 西300户/1000人10 中煤科工西安院雁塔小区 东320户/1100人10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极限值;

非甲烷总烃参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3、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运营期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中限值要求,其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亦无人员增加,故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中相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号)的要求和国家 十三五 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性有机物,结合项目的工艺特征和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最终得出建议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 本次环评提出对全厂进行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2184t/a. 最终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下达指标为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施工期 本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23号,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只新增建设配套环保设施,故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运营期 图3 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图 项目技改后运营期产生污染物主要有: 废气:有机废气. 废水:无废水产生. 噪声:设备噪声. 固废:危险废物. 运营期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1、在注塑脱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

2、收集后经管道运输,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污染源分析:

一、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23号,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新增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成,故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对原有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以满足当地环保要求.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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