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7-25 |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我院总收入30909万元(含基金会、伙食科、校友会,不含警安服务公司、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及海印汽车修理厂等下属单位). 1.学院收入结构分析 本年度我院教育事业总收入为30851万元,较2015年的20484万元,增加10367万元,增加50.61%.其中:①财政拨款16745万元,占教育事业收入的54.28%;
②事业收入5522万元,占总收入的17.90%;
③上级补助收入7661万元,占总收入的24.83%;
④经营收入414万元,占总收入的1.34%;
⑤其他收入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65%. 收入结构图如下: 2.学院收入来源及同比变化分析 (1)财政厅政法处拨教育事业费11412万元,较2015年的8612万元,增加2800万元,增长32.51%,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人员经费增加及补发2015-2015年警衔津贴. (2)财政厅教科文拨教育事业费1584万元(含助学、奖学金、课题专项及偿债专项等),较2015年的1763万元,减少179万元,减少10.15%.减少的原因在于2016年教科文项目支出中减少教育经费专项拨款280万元. (3)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拨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3750万元,较2015年的3638万元,增加112万元.增长3.08%.增加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人员经费含调资经费. (4)上级补助收入7661万元,较2015年的1272万元,增加6389万元,增长502.28%,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安厅向我院拨旧房改造款. (5)学杂费,住宿费收入补充经费5522万元,较2015年的4647万元,增加875万元,增长18.83%.其中:在职公安干警培训收入2267万元,较2015年的1061万元,增加1206万元,增加113.67%.培训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16年我院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6)经营收入414万元,较2015年的806万元,减少392万元,减少48.64%.减少幅度较大的原因是按省财政厅规定计提非税收入309万元,计提时不列收入,待省财政厅批复后再列收入. (7)其他收入508万元,较2015年的209万元,增加299万元,增长143.06%,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2016年其他收入含其他单位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