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07-25 |
8 米,面积不小于400m2,并应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公共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项目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对外开放,需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开放区域、开放时间和管理方式. 2.1.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达到5%;
(2)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达到50%;
(3)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 居住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公共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4)地下建筑各层平面图中应标明地下空间主要功能. Ⅱ室外环境 2.1.8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立面图 【审查内容】 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对玻璃幕墙的要求: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相关图纸中应予以落实. 2.1.9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有关规定.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场地周边噪声情况及噪声预测值(可使用环评报告中对场地噪声的预测值),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场地周围主要噪声源情况(如道路、交通干线、固定设备噪声源等). (3)在总平面规划时,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 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2.1.10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或公共交通示意图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或公共交通示意图中标明场地周围公共交通设施情况,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800m 范围内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及站点停靠的公交线路;
(2)建筑总平面图或公共交通示意图中标出与公共交通连通的专用通道;
(3)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出入口和周边公共交通设施的具体位置. 2.1.11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的无障碍专项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无障碍设计内容及具体构造措施;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明场地内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系统以及场地内外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衔接. 2.1.12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库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自行车、机动车停车方式,写明是否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如果采用,说明拟错时停车的区域,并提供错时停车的时间、出入口和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位置、自行车库/棚位置;
(3)自行车库平面图应标明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库)平面图应标明机动车停车位及数量. 2.1.13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情况. 居住建筑:说明幼儿园、小学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设置情况及与项目的距离. 公共建筑:说明公共建筑兼容的公共服务功能、共享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