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7-31 |
(三)审批发证 审批证件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完成后,由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 十
一、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审批咨询岗位职责和权限 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主要负责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的申请资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现场咨询作答复. 昭通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主要对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服务作相关业务指导.
(二)咨询途径 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主要提供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信函咨询等四种咨询途径.
(三)咨询工作程序 1.窗口咨询 地址: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19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者咨询事项办理程序的,市环保局窗口经办人员应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昭通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 (1)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15750119919 (2)昭通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0870-3187883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络咨询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 ynzwfw.yn.gov.cn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4.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昭通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
通讯地址:昭通市环城东路419号;
邮编:657000
(四)反馈办法和时限 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应尽量答复,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网上和信函咨询的,应尽量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进程查询 1.窗口查询 地址: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19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进程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查询并回答其问题,同时告知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ynzwfw.yn.gov.cn-昭通-咨询互动)查询办理进程.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污染防治科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污染防治科业务指导电话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具体电话号码及查询时间见本手册十
一、
(三)、2. 3..网上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ynzwfw.yn.gov.cn-昭通-咨询互动)进行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查询等. 十
二、监督检查
(一)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 昭通市委编办,昭阳区凤霞路106号;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19号. 2.电话投诉:
电话:0870-2136068(市委编办审改科);
电话:0870-2241346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科). 3.网上投诉:zt.ynbb.gov.cn--公众互动. 4.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见窗口投诉;
邮政编码:657000. 5.投诉热线:
12310、96128.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昭通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在知合法权益收到侵犯之日起60日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向昭通市人民政府或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昭阳区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 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地点:西山区广福路中段广福商业中心A栋9号楼,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