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7-31 |
一、前言
2
二、审批要素
2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2
(二)实施机构:
2
(三)申请主体:
2
(四)受理地点:
2
(五)办理依据:
2
(六)办理条件
2
(七)申请材料
2
(八)办理时限
3
(九)收费标准:
3
(十)咨询服务
3
三、审批流程
3
(一)收件
3
(三)批准
4
(四)给付方式
4
四、投诉举报
4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4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4
五、表单及文书
5
1、山东省《特别扶助》办理申报表
5
2、办理《特别扶助》个人申请书
5
3、婚育状况证明
5
六、相关说明
5 附件1:
6 附件2:
7 附件3:
8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给付 编码:3711020403603
(二)实施机构: 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申请主体: 在东港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四)受理地点: 东港区各村居(社区、单位).
(五)办理依据: 按照《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规定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地区,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符合条件特殊家庭由户籍所在镇(街道)卫计部门负责登记.
(六)办理条件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达到三级以上.
(七)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并发症专家鉴定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书》.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每年一季度 办理时限:4月20日前区级审核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指导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咨询地址: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指导科(昭阳路2-8号) 电话咨询号码:0633―8829680 电子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要求确认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村(居、单位)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资格的人员进行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村级应在《申报表》上签署审议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卫计部门初审,镇(街道)卫计部门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经审定的《申报表》报区卫计部门审查确定.
(三)批准 区卫计部门对镇(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公示,确认本年度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