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08-03 |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该澄清公告作为补充文件将是的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响应函及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人员配置计划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其他材料 3.2报价 3.2.1供应商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2供应商的报价为本项目相关全部费用. 3.2.3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应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不予核减. 3.2.4磋商小组以供应商最后报价(现场总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撤销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4 磋商保证金 3.4.1响应人应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交纳;
3.4.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准予参与磋商;
3.4.3磋商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退还;
(2)成交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办理退款手续;
(3)磋商保证金退还至原交纳保证金的基本账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为使供应商在成交后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附以下表格中所列证件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序号 证件资料名称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无处罚期内的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原件) 3.6 备选响应方案递交 不允许 3.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第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2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递交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磋商 5.1 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会议程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