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7-08-11
关于对连云港市嘉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市嘉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新建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海州区环保局预审意见(海环审[2015]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海州区凤凰新城学院路东、海宁路南地块,总投资64584.

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总占地面积54004m2,总建筑面积155310.34m2,绿地率30%.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要由2栋27层、3栋12层、9栋6+1层及1栋5层商业综合楼等建筑组成.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取得建设用地相关许可,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二、原则同意海州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施工方式和设备,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项目排水管网.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收集后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管网及对本项目污水接管有影响的泵站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三)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避免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先期入住居民及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内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设施;

落实《报告表》中汽车尾气防治措施,加强对车辆排放尾气的管理.

(四)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先期入住居民及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合理布局水泵和风机等产噪设备,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合理设置,车辆在出入口应限速、禁鸣,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同时加强项目内商业活动管理,文明营业,防止社会生活噪声扰民.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设置防渗、防雨、防漏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送环卫部门处理.

(六)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完善挖、填土方方案,渣土严禁乱堆乱放,认真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提高绿化率.公司在房屋预售和出租前须落实相应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八) 项目商业用房如需开办三产服务等产生污染的项目,须到环保部门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并须配置商用排烟通道,预留油烟、污水、噪声治理设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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