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7-08-12 |
四、住宅搬迁的其他补偿安置事项 第二十六条(免交办证费用及证件补贴) 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并交回原房产土地证书或承诺没有相关证书的,置换的安置房免交办证费用. 被搬迁房屋有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证的,每种证件给予300元的证件补贴. 第二十七条(安置房户型)住宅安置房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豫建〔2015〕78号)》文件的规定.安置房户型面积参见下表(详见户型图,具体以测绘报告为准):
(一)三室两厅两卫135平方米左右、130平方米左右、123平方米左右;
(二)四室两厅两卫155平方米左右、150平方米左右;
(三)三室两厅一卫119平方米左右、115平方米左右;
(四)两室两厅一卫95平方米左右、90平方米左右. 第二十八条(安置房差额面积结算) 被搬迁人可按照就近上靠面积选择住宅安置房,也可选择小于应安置面积的房屋,由于安置房户型所限,选择安置房总面积与应安置总面积差额按照下列标准结算差价:
(一)1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优惠价3000元/平方米结算;
(二)10―20平方米的,按照优惠价3300元/平方米结算;
(三)每户超过20平方米的,按照签订协议时同区域商品房市场价结算;
(四)由于少数被搬迁人经济困难,结算差价存在经济压力,被搬迁人可以按照就近下靠的原则将部分安置房按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