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7-08-12

10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壹拾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10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一 的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2017年5月1日12.00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

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2017-5-1日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 2017-5-1日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五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10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一 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不动产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五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 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

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 10%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双方自行商定 第十一条 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三份.其中甲方留执 一份,乙方留执 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无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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