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08-15 |
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 除省内±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500千伏及以上的交流项目和跨市的110千伏以上、330千伏及以下的交流项目外,其余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煤矿 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煤炭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能源 能源 煤制燃料 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 由省级政府核准. 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 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除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外,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能源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 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除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 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除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炼油 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变性燃料乙醇 由省级政府核准. 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交通 运通 新建(含增建)铁路 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铁路网中的其余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其余地方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除跨省项目和国家铁路网项目外,其余地方铁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公路 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除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外,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规划核准,普通国道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核准. 省道跨县(市)、区和市区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 跨境、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