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08-15 |
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除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核准. 除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外,跨县(市)、区和市区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市)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 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除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外,其余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再利用、垃圾和废弃物处理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 类别 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年本)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 安庆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 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 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中小型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新(扩)建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不足600亩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足15亿元的中小型主题公园,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对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或实施扩建的主题公园项目,按照项目累计总占地面积和累计总投资确定规模等级. 旅游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除国务院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 类别 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年本)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 安庆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 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核准.其中3亿美元及以上、10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八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八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四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四条的规定核准. 境外投资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中方投资3亿美元以下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