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7-08-22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保〔2018〕5号 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 4月份以来,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多发.

4月6日虎丘区居民住宅火灾导致4人死亡、4月15日常熟市"三合一"场所火灾导致5人死亡.此外,外地也发生一起电动车商店火灾亡人事故:4月1日凌晨1时23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一电动车商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平方米,事故造成4人(2名成人、2名儿童)死亡,起火原因是店内一张桌子上正在充电的锂电池引起.上述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教训深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切实抓好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22 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18〕5号)、《关于开展全市突出火灾隐患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苏消安委z2018{7号)、《全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苏消安委z2018{8号)、《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苏安办〔2018〕63号)等一系列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各学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总责.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除了做好本单位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外,还应当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把握重点工作

(一)"331"专项整治 "331"专项是指"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按照既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三张清单". 要严格对照"三合一"场所整治"八个一律"、出租房(群租房)整治"七个严禁"、电动自行车整治"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见附件6),认真排查本单位有无"三合一"场所,严禁教职员工在教学楼内或夹心泡沫板房内住宿,严禁师生在夹心泡沫板房内上课、办公,违章搭建的夹心泡沫板房应该立即拆除或断电封存;

严禁校内施工工地、出租用房、校企合作用房等房屋中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三合一"现象;

学生宿舍应单独设置,有人员住宿时应该确保通道畅通、严禁有学生住宿时楼梯通道设门上锁以及窗户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设施. 规范电动车使用、停放和充电.教育引导师生不违规使用私自改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要求并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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